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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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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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
表现与创造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幼儿园  2014-09-04
  目标1 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

3~4岁

4~5岁

5~6岁

1.经常自哼自唱或模仿有趣的动作、表情和声调。
2.经常涂涂画画、粘粘贴贴并乐在其中。
1.经常唱唱跳跳,愿意参加歌唱、律动、舞蹈、表演等活动。
2.经常用绘画、捏泥、手工制作等多种方式表现自己的所见所想。
1.积极参与艺术活动,有自己比较喜欢的活动形式。
2.能用多种工具、材料或不同的表现手法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象。
3.艺术活动中能与他人相互配合,也能独立表现。

  教育建议:

  1.创造机会和条件,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。
  提供丰富的便于幼儿取放的材料、工具或物品,支持幼儿进行自主绘画、手工、歌唱、表演等艺术活动。
  经常和幼儿一起唱歌、表演、绘画、制作,共同分享艺术活动的乐趣。

  2.营造安全的心理氛围,让幼儿敢于并乐于表达表现。如:
  欣赏和回应幼儿的哼哼唱唱、模仿表演等自发的艺术活动,赞赏他独特的表现方式。
  在幼儿自主表达创作过程中,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,在幼儿需要时再给予具体的帮助。
  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,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,不简单用“像不像”、“好不好”等成人标准来评价。
  展示幼儿的作品,鼓励幼儿用自己的作品或艺术品布置环境。

  目标2 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

3~4岁

4~5岁

5~6岁

1.能模仿学唱短小歌曲。
2.能跟随熟悉的音乐做身体动作。
3.能用声音、动作、姿态模拟自然界的事物和生活情景。
4.能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大体画出自己想画的人或事物。
1.能用自然的、音量适中的声音基本准确地唱歌。
2.能通过即兴哼唱、即兴表演或给熟悉的歌曲编词来表达自己的心情。
3.能用拍手、踏脚等身体动作或可敲击的物品敲打节拍和基本节奏。
4.能运用绘画、手工制作等表现自己观察到或想象的事物。
1.能用基本准确的节奏和音调唱歌。
2.能用律动或简单的舞蹈动作表现自己的情绪或自然界的情景。
3.能自编自演故事,并为表演选择和搭配简单的服饰、道具或布景。
4.能用自己制作的美术作品布置环境、美化生活。

  教育建议:

  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,并给予适当的指导。如:
  鼓励幼儿在生活中细心观察、体验,为艺术活动积累经验与素材。如,观察不同树种的形态、色彩等。
  提供丰富的材料,如图书、照片、绘画或音乐作品等,让幼儿自主选择,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模仿或创作,成人不做过多要求。
  根据幼儿的生活经验,与幼儿共同确定艺术表达表现的主题,引导幼儿围绕主题展开想象,进行艺术表现。
  幼儿绘画时,不宜提供范画,特别不应要求幼儿完全按照范画来画。
  肯定幼儿作品的优点,用表达自己感受的方式引导其提高。如,“你的画用了这么多红颜色,感觉就像过年一样喜庆”、“你扮演的大灰狼声音真像,要是表情再凶一点就更好了”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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